你的选择

September 8th, 2007  | Categories: 假装有思想

也许你不会选择捐赠,但我们希望你选择相信:好人会有好报。

以下为老罗博客上的捐赠行动方案,详情点击侧边栏图片。

捐赠人:自愿的人们

组织者:罗永浩

受益人:彭宇

接收捐款的银行帐号:待定

开户行:待定

帐号(卡号):待定

存折号:待定

户名:罗永浩

期限:2007年9月6日至2007年11月6日24时。

规则:捐款汇至上述银行帐户;截至2007年11月6 日24时,若合计捐款超过45876.36元,则捐款将如数交付给受益人,即超出法院判赔金额的部分也会赠予受益人;若合计捐款少于45876.36元,则组织者将筹款补足不足45876.36元的部分,将45876.36元交付给受益人。

阳光保障措施:

一.黄斌先生保管捐款帐户存折,保证不将该存折交给他人,并定期公布接收捐款的金额(公布频率不低于七天一次)。

二.王小山先生保管捐款帐户银行卡,并保证不将该卡交给他人。

三.冯唐先生掌握捐款帐户密码,并保证不将自己掌握的折卡密码泄露给他人。

四.黄斌先生、王小山先生、冯唐先生、罗永浩承诺仅在四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方可提款。

五.罗永浩承诺捐款帐户提出的款项将仅交付给受益人彭宇先生。

六.取款及向受益人汇款的过程,由律师见证。

撤销捐赠的流程:

一.捐赠人在捐款后一个月内有权撤销捐赠。

二.要求撤销捐赠的,需要提交汇款凭证原件供组织者或组织者指定的人士查验。

三.核实汇款信息属实后半个月内,组织者将相应的款项退还给原汇款人(退款时,收款人、收款帐号为原汇款人、原汇款帐号)。

注意事项:

一.在你向捐款帐户汇款前,请仔细阅读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(2007)鼓民一初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。

二.有意捐款的人士应当充分尊重法院司法权威,充分重视法院判决已查明的证据事实。

三.当你向上述帐户汇款时,表示你已经阅读、理解并接受本方案,视为你已经同组织者达成捐赠协议。

另:图片来源,PS制作:Unreal (在我的敦促下制作的,敦促年轻人是传统美德…以及偷懒的最好借口)

  1. stranger said:

    无语……………..

  2. fisio said:

    这个事情不管起因是怎样,判决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实在是太恶劣了。我希望不管上诉成不成功,彭宇都应该受到褒奖,比如捐款等。

  3. 永远要给正直一次机会…

    也许你不会选择捐赠,但我们希望你选择相信:好人会有好报。
    你可以点击这张图片,或者点击Blog侧栏的图片进入老罗的捐赠页面。

    要了解事情的经过,强烈建议你观看这个电视节目的报…..

  4. steen said:

    右上图片不河蟹阿

  5. 所有未亲眼看到且肯争议性的东西我都保留怀疑态度。
    所有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的东西我都坐山观虎隔岸观火。
    我,老帕,没有半点人道主义的法西斯!

  6. Xpink said:

    河蟹啊

  7. nakwan said:

    同一楼。。

  8. lxltop said:

    不在这里看到这个捐款,再去搜索了一下,就不知道发生了这种无耻的事情,做好事也得选对象啊

  9. 这个新闻那天是我在杭州买的都市快报上看到的, 真是悲哀!
    ps一下: 杭州的报纸还是很耐看的, 准备明年订一份去

  10. ytyh said:

    我以为你是写的彭宇案呢,最近南京真火啊,还有马6什么的

  11. [Comment ID #500 Will Be Quoted Here]

    那个悍马的新闻? 我也是在杭州都市快报上看到的

  12. Unreal said:

    为啥我觉得杭州的报纸都很没看头,貌似我现在觉得报纸都不怎么好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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